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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7-23 20:22
1、药品注册检验工作时限
样品检验60个工作日,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个工作日。
对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和特别审批程序的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注册检验申请,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优先检验工作程序,或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优先调配检验资源,优先开展并加快完成注册检验。
2、药品注册检验时限怎么计算?
注册检验时限计时起点为药品检验机构完成接收审核并出具《药品注册检验接收通知书》的日期,计时终点为药品检验机构签发最终药品注册检验报告的日期。
3、哪些情况不计入注册检验时限?
药品注册检验过程中,申请人补充检验相关资料和特殊实验材料等、与药品检验机构沟通所耗时间,以及调查取证、有因抽样检验中与药品审评中心商定检验方案所耗时间不计入注册检验时限。
申请人提出异议、专家论证和留样检验的时间不计入注册检验时限。
4、其他时限
资料和样品接收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药品注册检验过程中补充资料时限30个工作日。
因品种特殊及检验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药品检验机构需要延长检验时限的,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和药品审评中心,对于前置注册检验,仅告知申请人。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原时限的1/2。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