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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5-31 19:00
根据CHEMICAL WATCH NEWS报道,近期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官员在家庭和商业产品协会(HCPA)会议上表示,OEHHA希望有机会创建健康保护浓度值以支持遵守加州65关于产品的警告要求,降低合规难度。加州65如何进行管控,目前企业应如何应对才可合规,本文为您梳理加州65管控要求。
加州65介绍
加州65号提案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1986年11月颁发,其宗旨是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该州的饮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并在产品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加州65所管控的是致癌、致生殖毒性物质,包括大量自然产生的和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涉及用于杀虫剂、普通家用产品、食品、药物、染料或溶剂的添加剂或配料。加州65管控物质清单由OEHHA出台并每年更新,首次出版于1987年,截止2024年5月,最新清单中物质已近1000种,涵盖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DINP、DIDP)、铅、镉、双酚A、六价铬、苯乙烯、甲醛、PFOA等物质。
适用范围
加州65本身并未规定具体管控产品类别,但是由于法案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有害物质进入加州水源,所以,理论上来说,一切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都在其管控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以下产品:电子电气产品、纺织产品、玩具产品、食品接触材料、珠宝产品、家庭装饰产品等。
核心要求
禁止引用水源污染:任何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意排放或释放加州所知的致癌性或有生殖毒性的物质进入水源或投放到可能污染水源的土地上或土地中。
警示要求:某一种化学物质被列入管控清单后,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12个月内完成警告的执行,在20个月内终止化学物质排放至饮用水源头。此日期过后,政府或个人执法者,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个人或组织,可对违反法规者提起诉讼。
2016年8月30日,美国加州行政法办公室批准了针对加州65法案条款6“清晰合理的警告信息”的修订案,新规于2018年8月30日生效,目前OEHHA计划修订关于警告标识的相关要求。新规核心要求:“WARNING”必须显示在左侧;警告语内容中至少体现一种有害物质名称;新增On-product警告语,引导消费者前往加州65官方网站。警示要求必须“清晰并合理”,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标准警告语示例如下图:
On-product(简短)警告语示例如下图: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州65法案管控清单本身并未对物质设定限值,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限值,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协议,这些文件中,可能会达成针对某类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值要求以及测试方法。企业在进行加州65管控时,首先应比对已有的此类产品的诉讼案中确定的物质管控要求,然后参考此管控来调查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来源:CTI华测限用物质与材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