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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6-28 08:45
【问】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当原料或辅料发生供应商变更时,需进行三批变更后试剂的性能验证,请问对验证批次的生产批量是否有要求?中试规模批量?商业化规模批量?我们没有查到有明确规定的相关法规。不同级别的原材料(核心反应原材料或普通原材料)发生变化时,验证批次的批量是否要求不同?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生物制品上市后药学变更因生物制品自身特点不同,变更事项不同、变更程度不同,带来的潜在风险会有所差别。对于研究用样品,《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明确了为支持药学重大变更,可比性研究样品一般应包括至少联系三批变更后商业规模生产产品。若减少研究批次或缩小研究规模,应在科学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供充分依据。持有人可结合变更产品的特点,参考上述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验证计划。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