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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6-03-02 09:02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化妆品通常和人体直接接触,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世界各国均有相应的法规来管控化妆品,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在我国市场内销售的化妆品都需要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
化妆品检测项目
常规检测项目:
铅、砷、汞、甲醇等。
卫生指标:
PH、镉、锶、总氟、总硒、氢氧化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
激素含量:
糖皮质激素、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鉴于近两年化妆品铅超标、激素超标等问题不断,新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5 年 11 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近两年,化妆品铅超标、重金属超标问题层出不穷,其中也不乏国际大牌产品深陷其中。针对一系列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国家对化妆品领域的监管趋势总体趋向严格。仅2015年一年,就有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出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名录》首次调整,《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及变化最大、影响最深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出台。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该技术规范在2015 年 11 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新规范是在原《卫生规范》与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和中国台湾等)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比对分析的基础上,加以调整修订而成,其适应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
来源:AnyTesting